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按照市食安委《关于加强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部署,为确保全市人民的节日饮食安全,由我局牵头,组织和协调工商、卫生、公安、畜牧、行政执法等单位在国庆期间开展了猪肉、酒类、食用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具体情况小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我局9月28日组织生猪定点屠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召开协调会议,传达学习了食安委《关于加强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通知》,并利用婴幼儿奶粉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部署了“十一”期间具体工作,要求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履职,抓住重点,扎实推进,确保“十一”期间不发生肉类、酒类、食用盐食品安全事故。
二、积极配合,联合执法
“十一”期间,市食安委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保障节日市场的食品安全。针对全国22家奶制品企业检测出三聚氢氨的特点,重点检查了三个方面:一是全市食品生产厂家;二是商品流通环节,主要对4个农贸市场、超市、乡镇商店、学校周边市场进行检查,对不合格奶制品坚决要求下柜,统一进行回收;三是对宾馆、饭店、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消费单位的卫生进行突击检查,确保国庆期间来韶游客的餐饮安全。
生猪定点屠宰联合执法大队对城区、农贸市场及城乡结合部的马路市场进行了肉品质量的执法检查,重点对周边地区流入韶山境内的猪肉采取蹲点守候的方法进行突击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20台次,执法人员80人次,执法行动中,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协同、密切配合,查扣问题猪肉320公斤,有效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经营行为,确保全市人民食肉安全。
三、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节日市场情况
按照上级商务部门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要求,我局安排有专人值班,并启动国庆期间城市生活必须品市场运行监测日报制度,每天上午9点前上报全市奶粉零售企业日报表,对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和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监测。确保市场正常供应,让人民群众过上了一个祥和的国庆节,得到了广大市民和来韶游客的一致好评。
在国庆期间,全市没有发生一例肉类、酒类、食用盐食品安全事故,没有一例因执法尺度和执法方式的不妥而引起的纠纷和投诉,为市民节日创造了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韶山市商务局
二00八年十月九日 |